时间:2022-03-28 16:01:59来源:作者:
胡启忠,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石泉县司法局熨斗司法所所长。扎根基层20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0余年,始终坚持为民服务本色不变,上为政府分忧、下替百姓解难。凭借自身过硬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调解技巧,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党忠诚,在工作中主动担当,尽职履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化解了一个接一个的矛盾,维护了一方平安稳定。
2011年7月他开始担任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从此就与人民调解结下了不解之缘,当起了群众身边的和事佬。他知道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远远达不到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在基层繁忙的工作中,坚持自学法律知识,2018年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和执业证。2020年3月,被选任为石泉县司法局熨斗司法所所长兼任熨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通过多年工作经验,他深知要进一步履行好职责和使命,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光靠工作热情和法律知识是不够的。人民调解工作涉及面十分广泛,存在于各项工作之中,涉及到多个领域、各个方面。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任务,他坚持不断的给自己充电更新知识结构,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和社会经验。
熨斗镇地理位置较为特殊,是一个石泉县南部的边远山区镇,由于山高路远,群众思想较为单纯,处理事情方式却比较极端,往往会为一点小事闹得鸡犬不宁,化解这些看起来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成为他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他始终保持高涨的工作热情,不怕山高路远、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矛盾复杂棘手,能扑下身子,潜心工作,变压力为动力,变动力为活力。无论是土地纠纷还是为民工讨薪,家庭矛盾还是邻里磕碰,一桩桩一件件纠纷他总能及时介入,及时稳控,及时化解,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遗漏,不发酵。在充当“和事佬”的同时,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为群众依法维权出谋划策,坚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活动,在润物无声中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以自己的行动贯彻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通过长期的工作,他提炼了人民调解“三心”工作法,即公心、耐心、真心,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调解员的公平公正,而且还用心用情架起了与群众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牢牢筑起了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021年10月,徐某请陈某进行林业抚育管护工过程中,造成陈某右脚跟粉碎性骨折,村上多次调解未成功。胡启忠受理纠纷后,了解到陈某与徐某之间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是该案争议的焦点。经调查,徐某请陈某在进行林业抚育管护,由徐某提供施工工具,双方口头约定每天劳动8小时,工资每天200元按日结算。胡启忠耐心给当事人讲解了关于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最终认定为雇佣关系赔偿达成协议。通过本次调解,有力地维护了受害人陈某的民事权利,同时对当事人和调解参与人员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达到以案释法的目的。
胡启忠针对矛盾纠纷的不同性质、不同类别、不同特点,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调解。他总结了调解工作五法,即“冷却降温法、情理交融法、案例引导法、亲情感化法、协调解决法”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解决在村,做到矛盾不上交。
近两年他参与政府接访25件,接待人次30余次;受理各类民事纠纷123起,调解121起(其中重大矛盾纠纷15起),调处成功率98.2%,协助镇政府办理书记“民情三本账”9件。通过调解既有效地帮助当事人最大限度的修复了人际关系,维护了邻里和睦,又及时消除了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胡启忠始终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着一名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初心和使命,获得了当地镇党委政府和局党组高度评价和肯定,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称赞。2017年胡启忠被石泉县司法局评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先进工作者”,2018年12月被安康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2020年被县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21年12月被安康市司法局评选命名为安康市首届“十佳调解能手”。
作者:郭健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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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