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司法护航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会议在渭南召开

时间:2023-03-21 09:48:56来源:渭南中院作者:

会议现场


 

为进一步深化区域司法协作,保护黄河生态环境,探索黄河生态保护新机制,共谋黄河生态保护大计,3月20日,渭南、延安、榆林三地法院护航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在潼关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高院副院长巩富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巩富文在讲话中对三地法院共同奏好黄河保护“大合唱”,全力护航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充分肯定。同时,他结合参加全国两会的感受及工作实际对两会精神进行了宣讲,就沿黄三市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提出殷切要求。他指出,此次会议是继2022年三地中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为深入推动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后首次召开联席会议,全面落实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具体实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守护中华母亲河的有力举措;贯彻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观,落实《黄河保护法》,坚决惩治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犯罪的实际行动;贯彻现代环境司法理念,注重预防、修复为主的大胆创新;贯彻全民行动观,力行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全民共建、法治保障的生动诠释;是贯彻全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机制,凝聚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的自觉担当;进一步完善区域、流域协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整体机制的有益探索,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法院力量和法治保障。

 

他强调,要牢牢把握“建设专门化审判体系”一个总抓手,全面做好环资审判机构、机制、程序、理论、队伍专门化的落实落地,加速建好环资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和“三合一”归口审理“两个机制”,切实审好公益诉讼案件、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和环境侵权私益诉讼“三类案件”,突出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陕北高原水土流失与沙漠化的司法治理“四个重点”,注重发挥生态法庭示范功能、法检配合协作功能、府院联动协同功能、区域合作共治功能、多元互动解纷功能“五个功能”,正确采取深入调查研究、开展专题培训、实地考察学习、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新闻宣传、加强对下指导“六种方法”,全面提升工作实效,为推动美丽陕西建设、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智慧和力量。

省高院环资庭庭长崔喜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陕西省高院环资庭庭长崔喜参加会议并讲话,渭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万晓峰代表渭南市委参加会议并致辞,潼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耀龙介绍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经验做法,渭南、延安、榆林中院就环资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发言,共同观看了渭南法院环资审判及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工作专题片,讨论通过了《渭南、延安、榆林法院护航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渭南、延安、榆林法院关于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的行动方案》,下一届轮值法院延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作了表态发言。期间,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潼关县历史文化博物馆,观摩了潼关法院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省高院环资庭全体人员,渭南、延安、榆林、铜川等法院、检察院相关领导及全省沿黄流域法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文/张茵 摄影/杨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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