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08 11:02:4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刘 祯
为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对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
各调研组分别深入履职对象所在的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察看重点项目建设等方式对履职对象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调研组强调,根据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一府一委两院”有关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是强化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人大监督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的集中体现,是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的鲜明反映,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的法制保障。据悉,从2017年起,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已有计划安排“一府一委两院”有关负责人每届任期内至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履职情况。
作者:刘 祯 编辑:张阿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