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子长县人大强化和创新审议意见督办方式

时间:2018-06-11 10:57:5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同世明

 审议意见能否得到较好落实决定人大监督的实效。今年以来,子长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审议意见督办制度,加大督办力度,使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健全督办机制,提高审议工作实效性。加强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工作是提高常委会审议工作实效的关键和保障。我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实践中探索,不断完善审议意见督办机制,组织开展跟踪督查工作,促进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审议意见一经交办,常委会即按照“对口负责”的原则,指定相关工委作为督办工作的主体,加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督促承办单位及时研究、确定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听取汇报、视察等多样化的督办方式,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完善审议意见反馈机制,突出监督工作延续性。为了保证审议意见得到有效办理,实行连续性的跟踪督办。要求“一府两院”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意见,确定专人负责督促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办理情况。如去年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县公共卫生服务等六项工作情况,作出了审议意见,并在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跟踪督办了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同时,提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完善办理机制,加强与代表沟通,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注重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进一步明确审议意见办理的法律性和强制性,作为改进部门工作作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大事来抓,坚决克服消极应付思想,切实让审议意见落地生根。

三是探索建立审议意见办理公开制,促进审议意见落到实处。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对听取的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都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我们将进一步探索依托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逐步扩大审议意见以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进展情况与结果的公开范围,让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参与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同时也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一府两院”,共同推动审议意见办理工作,促进审议意见得到更好落实。

 

作者:同世明                         编辑:张阿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