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子长人大“一府一委两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意见

时间:2018-06-11 11:08:1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同世明

 为切实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66日,子长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意见》,并印发施行。

该《实施意见》规定,每年有计划的安排8名左右报告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其中,副县长1名,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人4名左右,监察委、法检“两院”副职各1名。“一府一委两院”有关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并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履职情况进行分组审议和满意度测评;报告人员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并回答有关询问,根据常委会评议意见,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并于2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对报告人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使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也为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和规范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

作者: 同世明          编辑:张阿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