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佛坪人大“四强化”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管

时间:2018-06-21 10:26:2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杨瑞

 强化思想认识,顺应从严治党时代潮流。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和关键环节,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充分认识监督管理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该项工作贯穿于日常管理各个环节,使从严管理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成为“新常态。

  强化织保障,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组织保障,根据法定职能和工作需要,配强配齐了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监管主体责任,明确了常委会党组书记负总责,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对分管委办工作人员负监管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机制。统筹协调,监管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通过例会学习、副科级以上干部轮流辅导讲座、三会一课、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等有效形式,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坚守政治、纪律和道德底线,筑牢思想防线。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以先进典型激励、反面案例警示,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加强与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帮助疏通思想情绪,缓解心理压力,对有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早发现,采取必要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点

   加强监管体制,规范工作运行。构建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管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实施《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给予严肃处理,推进治理庸懒散问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规范请假报批程序,年底在机关全体会议上通报考勤情况。坚持干部去向公示,事前应向相关领导告知事由和去向,公示牌时时更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来客来访接待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接待的行为发生。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报销票据实行“三级”汇审联签,规范个人报销行为。加强公务用车监管力度,明确规定公车使用程序、范围和费用报销流程,规范公车运行。

  强化监管手段,不留盲区死角。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对提请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按照相关办法做好任前公示、法律知识考试等关键环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履职考评,对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级评定格次,连续两年评定为“不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加强党内政治监督,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手段,督促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加大党务政务公开,使人民赋予领导干部的权利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拓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定期与党员领导干部家属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兴趣爱好和“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提醒,防患于未然。

   作者:杨瑞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