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常委会和主任会有何区别?
时间:2019-10-16 10:55:0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天科
一、性质不同。人大会即人代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处于国家权力设计的最顶端,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是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主任会是协调处理人大常委会日常事务的机构,归属于人大常委会。
二、产生方式不同。县级(不包括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大代表产生,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解放军选出的代表产生的;县、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产生。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包括主任会议成员)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三、人员组成不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而各级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即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委会委员长(主任)、副委员长(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级人大常委会则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而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则由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
四、职权不完全相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更重要、更带有根本性。如在审查批准预算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而人大常委会只能根据本级政府的建议,对预算作部分变更;在立法权方面,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只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不能由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选举任免政府组成人员方面,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而人大常委会只能任命本级“一府一委两院”的个别领导人员以及组成部门的领导人员等。
五、存在方式不同。人民代表大会以会议的形式存在,一般每年开一次会议。而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是任期内的常设制,主要是在闭会期间运转。一般每一个月召开一次主任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常委会。
六、效能不同。人大及其常委会有重大事项决定权、立法权(地市以上)、监督权和任免权,具有强制力、约束力。而主任会议作为协调处理人大常委会日常事务的机构,其本身没有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
作者:张天科(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大机关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