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时间:2021-06-20 23:18:47来源: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作者:常慧慧

3月19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审议意见的报告和其他事项。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韩水岐主持会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翟四虎、段小龙,委员崔安庆、王锐华,社会委代表小组王建领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印发了一系列推动全民健身、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健康中国的政策文件。及时修订《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对全民健身一系列新要求,呼应我省人民群众健身健康新需求的重要举措。

会议指出,《条例》的修订,一是保障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落实的需要。200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全民健身条例》(2016年修订)。我省的全民健身条例制定于2007年,现已不能适应新时代我省全民健身发展的迫切需要,部分内容与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和国务院修订后的《条例》不一致,对原条例进行全面修订,是维护法制统一的要求,是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需要。二是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健身的实际需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对健身权利保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供给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既被现实社会所塑造,又在推动社会进步中实现自身发展。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观,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对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之所在。四是助力十四届全运会的现实需要。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将在我省举办,全省将掀起全民健身高潮,陕西体育事业、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成就将在全国人民面前集中展示。此时修订该条例必将会为我省全民健身的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韩水岐强调,全民健身已经成为国家重要发展战略,修订《条例》是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民健身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满足陕西群众健身需求的现实需要。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条例》修订的每一条都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住,有保障的引领新时代陕西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通报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讨论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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