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20 23:22:03来源: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作者:陈刚
4月下旬,接全国人大社会委通知,委托我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法调研,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高度重视,迅速作出相关工作安排,通过组织有关厅局召开修法调研座谈会、组成两个调研组赴地市开展实地调研以及征求各级妇联组织和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咨询专家库专家意见建议等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5月8日,在省人大机关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法座谈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残联等10家单位派员参加,会议由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韩水岐主持,副主任委员翟四虎、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薇参加会议。会上,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涉及女性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人格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及文化教育权益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发言。
韩水岐强调了此次修法调研的重大意义,对10家单位的发言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省人大社会委将认真吸收梳理各单位意见建议,同时,对省人大社会委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韩水岐指出,妇女的地位,体现一个国家的文明与进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妇女工作,妇女权益保障法自1992年实施近30年来,有力促进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领域权益保障水平的提高,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
5月10日至14日,省人大社会委联合省妇联组成两个调研组,一组由社会委副主任委员翟四虎带队赴延安、商洛两市开展实地调研,另一组由社会工委副主任张薇带队赴渭南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在延安市、商洛市、渭南市、安塞区、商南县分别召开了由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工会、妇联等单位参加的修法调研座谈会,围绕事先安排的调研重点,深入了解女性各项权益保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以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在子长市瓦窑堡镇召开了由女性村书记、主任,女性县、市人大代表、乡镇妇联主席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基层工作女性代表的意见建议;同时,调研组还走访了子长市瓦窑堡冯家屯社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人民法院,详细了解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
调研组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依然存在,保护农村妇女财产权益面临新挑战,婚姻家庭关系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复杂等,现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暴露出对新的发展变化预计不足、一些条文规定刚性约束不够、保障内容和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此时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障妇女权益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需要。下一步,将综合整理在省、市、县、镇四级召开座谈会征集到的调研素材,并汇总各级妇联组织和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咨询专家库专家意见建议,结合实地调研所了解的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全国人大社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