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22 06:02:26来源:中国日报网作者:曹音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陕西作为“黄河中游”地区,地理位置重要,生态功能突出。为坚持质量效益并重,系统性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立法工作,目前制定修改省地方性法规32件,涉及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和修复、河道整治和水土保持、污染防治和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传承和保护等方方面面。
7月2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举办的在中华环保世纪行2021年宣传活动在陕西启动。在启动座谈会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宪法为统领,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统筹“大块头”与“小快灵”,立改废释并举,着力构建贯彻党的决策部署、体现新时代特点、顺应人民期盼、彰显陕西特色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体系。
据刘小燕介绍,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立法,已制定修改省封山禁牧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实施防沙治沙法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规20件。
“特别是聚焦‘水’这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我们修订了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正水土保持条例,加强统筹指导、审查批准了榆林市无定河流域、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榆林、西安等市节约用水条例。”刘小燕说。
“我们也正在修订黄河流域最大支流——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条例,在控水方面划下红线,在法规中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她补充说道。另外,省人大常委会也有针对性地回应近年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修订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核心保护区面积占比由原来的0.77%提高到13.92%,重点保护区面积占比由原来的26%提高到30%。
黄河在陕西境内全长719公里,流域国土面积、人口、经济总量分别占陕西的65%、76%和87%。
在立法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同时,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还围绕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立法。本届以来,已制定修改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水文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9件。
“比如,针对陕北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对环境带来的影响,修订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确定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区域、规模和强度的硬约束,明确规定开发单位依法承担治理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推动构建‘区域--规划--项目’环评联动的源头防控体系,助力陕北能源化工产业高端化发展。”刘小燕说。
此外,本届省人大围绕传承红色基因、坚定文化自信,制定修改涉及黄河文化保护的法规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