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不断创新发展

时间:2021-10-08 11:00:29来源:中国人大作者:孙梦爽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9月17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集体采访活动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办公室主任刁义俊就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回答提问。

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持续走向深入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改革部署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为抓手,对政府预算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这一举措成果如何?

刁义俊介绍,一是加强“事前”审查,将预算审查关口前移。在每年的预算决算草案编制和报告起草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都提出改进完善编报的意见建议。2018年以来,共提出意见建议138条。财政部门认真研究采纳,积极完善预算决算编报工作。

二是聚焦“事中”监督,抓好预算执行“过程”监督。结合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数据信息,发现一些部门存在预算执行偏慢、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大等问题,及时向财政等部门反馈,推动问题及时解决。比如,2020年,预算工委围绕2万亿元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情况,将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结合起来,持续跟踪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下达和使用情况,确保直达资金用好用到位、惠企利民。

三是做实“事后”监督,抓好决算审查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从2016年到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国务院提交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从5个增加到25个,涉及资金规模从500亿元增加到1.7万亿元。2015年至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围绕中央基建投资、生态环保、地方政府债务、减税降费等27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开展跟踪监督,涉及中央部门(单位)22个。通过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审计监督形成合力,对推动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资监督:“铁齿钢牙”守护不浪费、不流失

我国国有资产规模庞大、种类多样、功能丰富,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点和优势。为规范和加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健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的机制,提升国有资产现代化治理水平,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刁义俊表示,三年多来,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开展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具体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认真总结、充分肯定各方面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需要认真研究、抓紧解决的问题。比如,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不够完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尚未统一;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教育、卫生健康、文化等公共事业领域的分级监管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统筹发展要求衔接不到位;在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国有资本布局规划机制不够完善,重复投资、同质化竞争广泛存在;在今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调研中发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确权尚未到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刚性不足等问题。

此外,目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各类国有资产的范围还不够完整、清晰,国有资产报表体系不够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对管理情况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还比较困难⋯⋯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加强国有资产监督仍有许多“硬骨头”要啃。

下一步如何更好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刁义俊表示,202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使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刚性。预算工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工作部署,抓好意见和决定实施工作,加快形成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完善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律体系,更好服务代表参与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共同推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进一步强化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重要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栗战书委员长作出批示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地方人大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对贯彻落实党中央文件精神提出意见建议要求。

刁义俊表示,预算工委将从出台实施意见,加强联系交流,加强效果集成三个方面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意见》。

预算工委正在起草关于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报批后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将进一步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交流,跟踪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同时将加强与国务院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还将在审查批准年度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中,通过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并推动地方人大把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与进一步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落实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基层联系点:开启人大预算监督民心直通车

2020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发布《关于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联系点的通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和陕西省韩城市五地基层人大设立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

设立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具有怎样的实践意义?刁义俊表示,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实现民生保障的重要支撑和基本保障。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惠民举措同样体现在政府预算中,政策和支出主要靠基层落实。因此,深入了解党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是不是落实、人民群众是不是满意,事关国家治理效能,事关党的执政基础,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

一是在选点上下功夫,探索建立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刁义俊介绍,预算工委统筹考虑我国东中西部不同地区情况,充分征求地方意见,同财政部等部门、各有关省市沟通,设立了五个基层联系点。每个联系点至少有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在该联系点所在行政区域内工作,联系点所在地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税工作等方面普遍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二是在选题上下功夫,聚焦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202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用于“六稳”“六保”等急需领域,直接惠企利民。为此,预算工委将基层联系点作为数据采集分析的重要样本,围绕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在基层联系点的使用、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等,持续跟踪有关情况,形成相关报告,提出推进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优化直达资金使用考核、加强直达资金审计监督等意见建议,以全国人大专报信息形式报中央办公厅。

三是在联系工作上下功夫,把人民呼声转化为工作实绩。比如,在起草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修订草案过程中,书面征求各基层联系点意见,研究吸收基层联系点提出的意见。在2021年预算审查工作中,邀请基层联系点代表参加座谈会,听取财政部、国税总局、审计署关于预算执行情况、有关财税政策措施落实和审计查出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介绍,在会上介绍有关中央财税政策在基层的落实落地情况,与参会部门有效互动,推动改进完善政策实施。

代表专业学习培训:紧跟部署紧贴实际

人大代表是预算审查监督的主体,人大代表的专业性对于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具有重要意义。刁义俊表示,本届以来,预算工委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先后对3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学习培训。

刁义俊介绍,一是加强对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的专业学习培训。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建立了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机制。2018年11月,举办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暨预算审查监督干部学习班,着重加强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懂预算、会审查”履职能力建设。

二是加强对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改革举措的学习培训。2019年5月,举办“预算审查监督”专题代表学习班,重点向人大代表介绍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改革举措的主要内容和做法。

三是加强对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法律制度建设的学习培训。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计划于2021年下半年举办代表学习班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交流培训班,对200名全国人大代表、100多名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业务干部进行培训,着重向人大代表介绍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来源/作者:中国人大 孙梦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