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8 11:00:26来源: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作者:文毅罗红侠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效实施,9月8日至15日, 汉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蒲溪、平梁、城关、汉阳等镇,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秦岭动植物及水资源保护、“五乱”整治、中省市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
检查组认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辛苦细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担负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按照《条例》要求,明确法定职责,夯实工作任务,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履职到位、整治到位、修复到位、保护到位,当好秦岭卫士。要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县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