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展笑颜——石泉县人大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纪实

时间:2021-10-28 16:00:31来源: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作者:张守卫

近年来,因城南石隙泉水径流不息而得名的石泉县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10月,石泉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石泉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凝聚了石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心血,也离不开石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长王玉安对由衷地说。

绿色引领作决议

近年来,石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为了促进环保工作的发展,2016年5月和2020年12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石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了《关于建设健康石泉的决议》和《关于创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县”实践创新县的决议》。2017年在听取石泉县政府专项报告后,又作出《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指出: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努力探索生态优先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打造绿色惠民、绿色共享的品牌。石泉县政府积极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在强化责任落实、提升监管能力、改善城乡生态生活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污染防治抓监督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该县的贯彻实施,每年坚持将环保工作纳入监督议题,加大《环境保护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支持县检察院开展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17年7月石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涉及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石泉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制定了《环境问题清单》,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2018年8月,正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察的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组了解到,招商引资的陕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准备落户石泉县城关镇新桥村,引起周围村民恐慌:项目的建成是否会对当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民有所呼,必有所应。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突出监督重点,对视察了解到的这个项目建设开展专题询问。通过深入调查和研究有关规定,2020年8月15日询问会如期举行,31名县人大代表连番追问,“辣味”询问农业、环保、发改、水利等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终于意识到项目选址距离水源地和高速公路太近,不符合相关规定。询问会后测评,90.3%的代表认为不能建,最终叫停了该项目,避免了后续追责,减少了投资方损失,维护了群众权益。2021年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又组织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检查组现场察看了小水电站拆除现场,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条例贯彻落实,推动了秦岭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青山绿水展笑颜

近年来,石泉县通过一系列措施,累计实施绿化造林35.1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5.8%。建成污水处理厂12个、污水处理站23座、区域性垃圾处理厂4个,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生活垃圾收转运城乡一体化、秦岭“五乱”问题及小水电整治工作扎实有效、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要求全面落实、地表水保持国家Ⅱ类标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三大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石泉县在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考核中获得“八连优”,先后荣获“全国绿化先进县”“省级生态建设强县”,2021年10月,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石泉县坚持不懈的努力绘就了一幅山清水秀的生态画卷!


来源/作者: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张守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