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3 21:00:31来源: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作者:王翔宇
11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薇带队,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司法厅组成调研组,在西安市开展《陕西省质量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实地调研了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质检、计量实验室和西安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96333应急指挥中心,参观了中交科技城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站,了解了西安市质量基础设施有关情况。组织召开质量促进立法座谈会,与西安市相关部门、技术机构、协会组织、企业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当前质量促进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工作实践中的主要经验做法和我省质量促进条例立法的宗旨、基本思路、总体框架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调研组指出,立法工作要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准则。质量促进立法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确立质量促进立法项目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要按照栗战书委员长提出的“针对地方实际,善于通过‘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的要求,精准立法,针对问题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制定出能用、管用、好用的高质量法规。针对我省质量促进工作中品牌少、标准低、奖励机制欠缺等短板,立法中要强化品牌引领作用、标准化规范提升作用、质量标杆示范作用,形成政府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专家发挥优势的整体合力,引导全社会形成追求质量价值导向,激发质量创新创造热情,为提升我省质量竞争力,全面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耿普霞,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工委委员刘晓旭,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及社会工委办公室相关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