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9 13:52:1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按照《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6月6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共计33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为做好本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按照主任会议安排,精心编制试题库,分类编印试卷,考试内容包括《宪法》《监督法》《组织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型有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以及论述题;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方贤超、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方隆菊到场指导考试工作。方贤超指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重要程序,是任命干部的前置条件,是检验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形式,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更是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需要。目的是以考促学,促进拟任命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他要求,拟任命人员要严肃认真对待,充分认识开展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意义;要集中精力考试,答好每一题,严明考试纪律,确保取得优异成绩;要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石泉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刘亚锋)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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