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肖亚庆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职务;
任命金壮龙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二、免去黄明的应急管理部部长职务;
任命王祥喜为应急管理部部长。
免去张春生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任命应勇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孙立泉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一、批准任命陈凤超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批准免去陈勇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三、批准免去张本才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一、任命贺小荣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李勇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
三、免去郑学林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四、任命陈宜芳(女)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五、免去张明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六、任命李睿懿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七、免去王锦亚的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八、免去包剑平(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九、任命李伟(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免去闫燕(女)、贾劲松、郭凌川、秦冬红(女)、赵敏(女)、董俊武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人事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