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8 16:47:0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提升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感知度和满意度,3月14日,石泉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见证、参与、监督了一起强制执行案件办案过程。
原告某公司诉被告孟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判决孟某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由于孟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孟某未主动上报财产情况,承办人经过调查,除用于抵押贷款的房产外未发现可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孟某一直下落不明,只能强制执行处置房产。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和评估机构现场对孟某名下房产进行了评估勘验,待评估结果出具后,将依法对该房产挂网拍卖。
邀请人大代表见证监督执行,是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的重要举措,更是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下一步,石泉法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真金白银”,以扎实有效的办案成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与人大代表沟通渠道,推动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
通讯员:赵宇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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