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9-23 08:17:43 阅读量:
近日,安康市汉滨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充分发挥复议调解“柔性解纷”作用,成功化解一起涉企行政争议案件,既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又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5年6月,申请人某公司因对某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异议,认为处罚过重,遂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该案涉及企业权益,行政复议应诉股高度重视,通过全面审阅案卷材料,深入调查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鉴于双方存在和解意愿,决定启动调解程序。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行政复议应诉股办案人员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一方面,办案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严格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最小损害原则”,从助企纾困角度重新考量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向行政执法部门说明企业整改情况及实际困难;另一方面,通过召开专题调解会,面对面沟通,促成行政执法部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共识。最终被申请人主动调整行政行为并采纳“教育整改为主”的处理方案,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实现了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的有机统一。该案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又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是运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彰显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服务理念。
下一步,汉滨区司法局将以本案为契机,将持续优化服务,护航企业发展,进一步深化涉企复议案件调解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理性维权,为汉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卢 叶、邓 妙)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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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