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0-17 10:06:27 阅读量:
近年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以高质量检察履职筑牢法治屏障,全力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该院始终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过程,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通过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党委领导、检察主导、多方协同的保护格局。紧密结合思想道德建设与法治教育,推动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从源头预防犯罪。
二、重拳打击犯罪,筑牢安全防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实行快捕快诉机制。重点打击性侵、校园暴力等案件;联合公安机关深挖线索、强化证据链条,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针对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建立校园安全联动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筑牢未成年人安全屏障。
三、创新保护机制,减少二次伤害。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该院创新构建“一站式”综合保护体系。建成集取证、心理疏导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中心,实现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推行“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志愿者”联动模式,为被害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等长期帮扶,助力其身心康复、回归社会。
四、延伸检察职能,织密防护网络 积极拓展普法教育广度与深度,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学校、社区开展“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等实践活动10余场次,覆盖3万余人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家庭监护缺失等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推动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形成“检察+家庭+社会”协同保护合力。
未成年人保护永远在路上。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社会各界携手织密法治防护网,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安全成长,彰显新时代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与法治温度。
作者: 毛翠玲
编辑:赵佳欣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