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0-28 11:22:04 阅读量:
“现在从娃娃机里抓到的玩偶,标签齐全、闻起来也没怪味,我们家长心里踏实多了。”一位带着孩子的家长拿着刚刚抓到的毛绒兔,欣慰地说道。这份安心的背后,源于平利县检察院对“娃娃机内置玩具”开展的专项监督。
抓娃娃机属于经营性游乐设备,在提供游艺服务过程中,通过投币的概率性游戏方式,其内置玩具作为经营性商品直接面向消费者,尤其广泛接触未成年人群体,产品质量直接关乎社会公共利益。
2025年9月,平利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县域内商超及儿童乐园的部分抓娃娃机中放置的毛绒玩具无任何标签标识,属无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部分毛绒玩具虽附有“合格证”等标签,但标签内容严重缺失,未载明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及生产日期等法定信息。同时,该类玩具还存在缝制不牢、填充物外露、气味刺鼻等安全隐患,对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针对上述问题,平利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其立即对县域内商超及儿童乐园的抓娃娃机内置玩具开展专项检查。建议要求强化对经营者的引导,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有效预防风险。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域内商超及儿童乐园经营的游乐设备所附毛绒玩具开展专项检查,共查处违法商家4家,问题产品被责令全部下架并限期整改。同时,执法部门还加大了日常巡查频次与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商家增强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共同筑牢儿童玩具安全防线。(通讯员:石媛媛)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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