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0-31 11:23:11 阅读量:
2025年10月29日上午,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秩序与指挥科技管理大队民警在日常数据研判工作中遇到系统推送的一条异常数据:照片显示一辆号牌为陕U****U的黑色北京牌小型客车车牌中部被一块白色遮盖物遮挡。
民警对该异常违法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很快锁定该车完整号牌为陕U34**U,将该车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并将该违法情况通报辖区大队。
辖区大队根据分析研判车牌信息对驾驶员张某某进行口头传唤,在事实面前张某某最终对其驾驶故意遮挡号牌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责令其消除违法行为后,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最终,张某某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及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驶两种违法行为,面临罚款1200元,扣15分的法律严惩。
杨凌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莫心存侥幸“知法犯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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