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2-04 09:22:28 阅读量:
近日,富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富平县支行发出了首份《核销预查证明》,为银行核销不良贷款按下加速键。这份证明,是富平法院发出的首份涉执行的《核销预查证明》。
近年来,随着大量金融借款纠纷进入诉讼及执行程序,执行阶段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逐步攀升,造成程序空转,执行成本增加,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此次发出的《核销预查证明》,为银行进行不良债权核销及终结执行程序提供帮助。银行在核销不良债务时,因金融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需要经过审判、执行等程序,拿着法院出具的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律文书,方可提出呆账核销申请。而现在,银行凭借法院出具的《核销预查证明》直接向金融主管部门提出核销申请,快速回应了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
下一步,富平法院执行局将不断推进核销预查制度的实施,帮助解决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类批量化、类型化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程序空转及司法资源浪费。
作者:赵香金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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