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钱了!终于能安心过年了,太感谢法官了!”近日,随着23万元拖欠工资一次性足额到账,王师傅等20名农民工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背后,是岐山法院蔡家坡人民法庭启动涉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用司法温情与专业力量,为劳动者撑起权益“安全网”的暖心实践。
2023年2月,王师傅等20名农民工经熟人介绍,到某建筑企业项目工地施工。大家起早贪黑干完活,却因企业工程款项结算延迟,23万元的劳动报酬长达两年拿不回来。多次协商无果,眼看年关逼近、手头拮据,工友们无奈之下起诉维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注意到这是一起涉众性民生案件,“农民工挣的都是血汗钱,欠薪问题直接关系到他们能不能安心过年。”为了尽快追回欠薪,法庭当即开启涉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落实优先甄别、优先分流机制,还启动了群体性纠纷预警处置预案。
法官第一时间约见农民工代表,面对面倾听大家的诉求,仔细记录每一笔欠薪明细,耐心疏导大家的激动情绪。另一边,法官迅速联系上涉案建筑企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向企业负责人讲法律、明后果。“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会影响企业信用,后续招投标、经营都会受影响。”一番释法明理,彻底打消了企业的侥幸心理。
办案过程中,法官发现农民工举证能力较弱,手里只有中间人出具的工资欠条和简单的考勤记录。为了查清事实、厘清责任,审判团队主动发力,依法调取了工程承包合同、工资发放台账等关键证据,精准核实了用工主体责任和欠薪数额,为案件调解打下了坚实基础。
“调解既能帮农民工省下诉讼成本,还能更快拿到工资。”考虑到这一点,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此时,企业负责人也主动表态:“中间人打的欠条我们认可,确实是因为款项结算延迟才拖欠工资,我们愿意尽快筹措资金,一次性付清。”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案企业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拖欠工资。拿到工资的那一刻,王师傅激动地说:“压在心里两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这下能安安稳稳过年了!”
【法官寄语】
农民工的血汗钱承载着一个个家庭的生计与希望,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更是社会责任。企业当坚守诚信底线,主动规范薪资支付行为。同时,农民工遇到欠薪难题不要慌,要学会留存关键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作者:李维斌,原冰樱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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