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1-14 11:31:59 阅读量:
酒驾、醉驾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又害己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可总有人明知酒驾违法
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喝酒开车
漠视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西安交警各城区、郊县大队
将常态化开展酒醉驾异地联查
上周末在蓝田共查处6起酒醉驾
看看都有谁
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侥幸
案例一
2026年1月9日21时许,当事人倪某饮酒后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行驶至蓝田县312国道冯十路段时,被正在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设备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2026年1月9日21时许,当事人于某饮酒后驾驶电动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蓝田县马河北路段时,被正在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设备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2026年1月10日22时许,当事人娄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蓝田县长坪路西段时,被正在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设备检测,结果为11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2026年1月11日21时许,当事人李某饮酒后驾驶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蓝田县长坪路段时,被正在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设备检测,结果为16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五
2026年1月11日19时许,当事人刘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新能源汽车行驶至蓝田县孟村街道段时,被正在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设备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六
2026年1月11日21时许,当事人沈某饮酒后驾驶宗申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蓝田县长河路段时,被正在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设备检测,结果为12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算算酒驾这笔账
蓝田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电摩也是机动车
头盔证照不可缺
酒后驾车是违法
醉酒驾驶是犯罪
宿醉晨驾易酒驾
无论何时何地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共同拒绝酒驾、平安回家
编辑| 李娟
责编| 杜平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