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滋事获刑!太白县法院敲响春节酒驾警钟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1-23 14:00:26 阅读量:

节临近,亲友欢聚、举杯畅饮本是佳节常态,但酒后驾车、滋事扰序的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会触碰法律红线。近日,太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危险驾驶罪与寻衅滋事罪并案处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赵某因醉酒驾车后殴打小区保安致轻伤,最终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千元。司法裁判正为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筑牢安全防线。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在一次朋友聚会后,无视交通安全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返程。车辆行驶至其居住小区门口时,因通行问题与小区保安发生口角。受酒精影响,赵某情绪失控,不顾他人劝阻下车殴打保安,造成对方身体多处受伤。事发以后,公安机关对赵某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乙醇浓度高达16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情形。同时,经司法鉴定,被殴打保安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太白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其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轻伤二级,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危险驾驶罪法定刑为拘役并处罚金,寻衅滋事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鉴于赵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具备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法院依法对其适用数罪并罚,作出上述判决。

春节期间是酒驾、醉驾及各类滋事案件的高发时段。法官借本案提醒广大群众:佳节欢聚之际,务必坚守法律底线,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不可心存侥幸触碰酒驾、醉驾红线。饮酒后应选择代驾、出租车等安全出行方式,同时保持理性克制,避免因琐事引发冲突升级。法律面前无特权,任何漠视法律、危害公共安全或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期望大家以本案为鉴,文明过节、安全出行,共同守护新春佳节的平安祥和。


作者:崔 斌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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