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2-02 09:40:52 阅读量:
为深入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持续改善辖区空气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岚皋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打好宣传引导、联合执法、源头管控“组合拳”,全方位、多维度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让禁燃理念深入人心,让安全防线坚不可摧。
宣传先行,织密全民知晓“宣传网”。巡特警大队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让禁燃禁放声音传遍辖区每个角落。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社区网格群等平台开展电子宣传,推送禁燃政策、燃放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足不出户了解禁燃要求;线下充分发挥巡逻警力优势,在巡逻警车张贴禁燃禁放告示,打造“流动宣传站”,同时在广场、商超、社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发放宣传单,组织巡逻车在辖区主干道、背街小巷循环播放禁燃禁放相关音频,通过“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的宣传方式,让禁燃禁放政策入脑入心,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蓝天保卫工作中。
联合执法,筑牢源头管控“防护墙”。为从根源上遏制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燃放行为,巡特警大队强化部门联动,与治安管理大队组建联合执法专班,聚焦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闲置仓库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私自储存、违规摆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执法过程中,民辅警坚持严格执法与耐心普法相结合,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向当事人讲解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和法律后果,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切实形成高压管控态势,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巡特警大队将持续通过扎实举措、严格管控,加大禁燃禁放宣传和巡查力度,用实际行动守护辖区蓝天白云,为群众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活环境。
岚皋公安提醒您
不销售:守法经营,共担责任
各类商户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进货、不摆放、不销售烟花爆竹,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社区安全。
不购买:拒绝燃放,守护安康
烟花爆竹燃放易引发火灾、炸伤事故,产生有毒气体和噪音,严重影响老人、儿童及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健康。请居民自觉不购买、不储存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保护家人与邻里的安全与健康。
不燃放:静享佳节,文明相伴
请严格遵守禁燃区域规定,不在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用贴春联、挂灯笼、剪窗花、赏文艺、使用电子鞭炮等绿色方式庆祝新春,传承年俗的同时,呵护蓝天净土、社区安宁。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爆相关规定,主动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发现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守护岚皋的碧水蓝天。(通讯员:唐字梓)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