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2-11 10:02:02 阅读量:
一方是渴望继承母亲遗产、寻求情感寄托的亲生女儿,另一方是主张共有财产权利、捍卫自身付出的配偶……近日,西安未央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凭借细致洞察与人性化调解,让这场复杂的家庭困局,最终在“涉老调解室”中找到了温暖的出口。
事情要从一位母亲的离世说起。甲某去世后,留下了房产、存款以及一笔村集体拆迁权益。她的亲生女儿丙某想要继承母亲的遗产作为念想,而共同生活多年的再婚丈夫乙某则认为,自己多年的付出也应当得到尊重。此外,由于甲某的户口还在公公家,这笔拆迁权益把整个大家庭内包括户主、子女、孙辈等在内的共计11名成员都卷了进来。
“如此众多的当事人,使得案件送达、事实查明及法律关系梳理的难度加大。”承办法官指出,本案中的争议财产囊括了登记在甲某名下的房产、银行存款、养老保险金、殡葬补助,以及一笔数额可观、涉及拆迁款与安置房面积的村集体拆迁权益。各方对财产性质与分配方式争议显著,调解难度不容小觑。
庭审中,双方情绪激烈,对抗尖锐。丙某泪洒法庭,称母亲遗产是其最后的念想,质疑乙某再婚动机及其对母亲的照顾。乙某则情绪激动,反驳称自己多年付出,所购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指责丙某在其母亲病重期间关怀不足,却在身后急于争产。
面对法庭上激烈的情绪对抗,承办法官并未急于作出判决,而是将双方引导至温馨的“涉老调解室”。这里没有审判席的庄严,却透着如家一般的平和,是未央法院专门为化解涉及涉老矛盾打造的“疗愈空间”。
“今天我们不谈对错,只说说心里话。”调解伊始,法官便以平和的语调打破僵局。她采用“背靠背”方式分别与双方深入交谈。当女儿丙某再度哽咽倾诉对母亲的思念时,法官轻声回应:“我理解,你想留住的不仅是财产,更是和妈妈之间的情感联系。”这句话让丙某的情绪逐渐平复。面对情绪激动、反复强调多年付出的乙某,法官耐心倾听后,温和而清晰地向他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法律既保护您的付出,也保护子女的合法继承权。”理性的分析让乙某的态度趋于缓和。
在双方情绪稳定后,法官又安排“面对面”沟通。这一次,大家不再争执对错,而是开始认真讨论如何解决问题。在法官的引导下,最终,双方都做出了让步,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由被告乙某分期向原告丙某支付30万元,用以折抵丙某可继承的全部遗产份额。协议还明确了违约责任,并就死亡证明移交、骨灰安葬等事宜作了安排,彻底解决了后续纷争。
然而由于长期诉讼积累的不信任,双方在履行首期款项时仍存顾虑。为彻底打消疑虑、确保协议顺利履行,被告乙某主动提出携带15万元现金至未央宫人民法庭,在法官的见证下完成交付。法官秉承“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并未止步于法庭内的调解成功,而是亲自陪同双方当事人前往附近银行,现场监督验钞、存款全过程。
法官寄语
结案后,承办法官分享了她的感悟:“在这起复杂的继承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一度非常强烈。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厘清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更重要的,是搭建一座沟通的桥梁。我们选择在涉老调解室开展‘背靠背’调解,正是因为这里设置的主旨就是为了缓和矛盾、聚焦共识。在这里,当事人能更容易放下戒备,冷静地倾听、理性的思考。令人欣慰的是,他们最终选择了和解。这份调解协议,不仅是对财产的分配,更是对过往亲情的告慰和对未来生活的开启。
它告诉我们,即使是最棘手的家庭矛盾,只要心存善念、互谅互让,总能找到化解的途径。涉老调解室在其中的作用,正是提供了一个让法律与清理交融、让对话得以可能得空间。这也正是家事审判的价值所在——我们不仅要判决是非,更要疗愈人心,守护最基本的家庭伦理与社会和谐。”
作者| 薛珊珊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主编|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