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2-11 10:02:42 阅读量:
2月5日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通过“诉中委托+特邀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特邀调解员深入现场勘查,采取“背对背”方式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两案被告现场支付拖欠了四年的物业服务费并主动承担诉讼费,实现了“当场调解、当场履行、当场结案”的良好效果。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服务纠纷虽多为小额案件,却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处理不当易引发矛盾升级。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认为此类纠纷适宜通过调解方式化解,遂启动诉中委托调解程序,由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介入处理。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实地看、当面谈、用心调”的工作思路,第一时间前往涉事小区实地走访,查看实际情况,全面了解业主诉求与物业履职情况。在掌握第一手资料后,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交流。一方面,向业主释法明理,阐明物业费的公共属性及拒缴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另一方面,督促物业公司正视服务问题,提升服务质效,建立良性沟通机制。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分歧逐步缩小。
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两起案件均达成和解,被告当场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现场提出撤诉申请,并承诺将限期整改服务问题,主动提升管理水平。
小纠纷连着大民生,小调解推动大和谐。此次调解不仅化解了具体纠纷,更修复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信任关系。下一步,南郑法院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不断探索多元解纷路径,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暖心的司法服务,为构建和谐社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贡献司法力量。
作者:许永强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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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