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签完和解协议后,还能反悔吗?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02 10:11:45 阅读量:

在日常生活中,合同无处不在。当合同一方声称自己遭遇了不公平的情况,是否还有反悔的可能?

案情回顾

2025年2月,被告小陈驾驶小型客车与原告小王驾驶的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小王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大队认定,小陈负主要责任,小王负次要责任。

2025年3月,原告小王与被告小陈共同委托被告某某保险公司主持调解。某某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约定因本次保险事故造成的各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财产损失等共计30000余元,由某某保险公司向小王一次性赔付,此后再无纠纷。

因事故涉及工伤,小王在《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作出后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发现自己因案涉事故导致的伤残情况已符合伤残评级标准。遂将保险公司和小陈诉至西安碑林法院,要求撤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案件审理中,经小王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原告小王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鉴定机构经鉴定作出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此次损伤属九级伤残;误工期建议为135日,护理期建议为55日,营养期建议为55日。

法院审理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案中,原告小王与被告小陈签订调解协议时,小王对其损伤程度缺乏专业判断能力,无法自行判断伤残等级,对其损伤程度存在错误认知。因此可以认定,原告是在对自己损失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与被告小陈签订了案涉调解协议。该协议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亦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原告要求撤销案涉调解协议书于法有据,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是《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定情形。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价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定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当事人不能仅因为合同部分条文对己方不利,就认定为显失公平。

法官提醒

“合同自由”并不意味着“合同随意”。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都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重点内容要多沟通、确认,必要时询问专业人士协助把关,以免引发后续争端。


作者:张洪瑞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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