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04 10:12:32 阅读量:
锦旗映红初心,赞誉见证力量。三原法院的调解员李晓丽与法官王芳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后,收到了当事人李某送来的锦旗。这面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对法院高效化解纠纷、切实保障群众权益的生动诠释。
此前,李某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与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事故发生后,李某因受伤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损失,双方虽多次协商,但在赔偿金额、赔付方式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李某将肇事驾驶人、车辆所有人及承保保险公司诉至三原法院。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李晓丽与法官王芳第一时间介入。考虑到交通事故纠纷的特殊性,若按部就班走完完整诉讼程序,不仅耗时较长,还可能加剧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此,二人决定采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处理此案。她们首先仔细梳理案件事实,认真核对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车辆维修凭证等关键证据,明确肇事方责任比例及保险公司赔付范围;随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倾听李某的赔偿诉求,同时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付原则与标准。
调解过程中,保险公司起初对部分赔偿项目的计算持有异议,调解员李晓丽结合同类案件的处理经验,耐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条款;王芳法官则从司法裁判的角度,分析了案件若进入审判程序可能出现的走向与结果。经过多轮沟通协调,保险公司最终认可了合理的赔偿金额,肇事方亦对保险赔付外的补充赔偿部分无异议。最终,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在协议签订后数日内便将赔偿款足额支付给李某,这起交通事故纠纷得以快速、圆满化解。
一面锦旗,一份肯定。三原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法官与调解员的专业合力,推动各类民事纠纷高效实质化解。此次案件的快速办结,既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彰显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辛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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