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住宿、租车办公,本是公司业务的正常开销,却被有些人当成了“套现工具”。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职务侵占案,一位常年在外出差的项目经理,就因动起了报销单的歪脑筋,最终把自己“报”进了法网。
案情回顾
小刘原是西安某清洁能源公司的项目经理,被派往甘肃工作。远离总部,他自认为“天高皇帝远”,便动起了套取公司资金的心思。他先后14次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车,虚开租车发票回公司报销,套现占为己有。尝到甜头后,他又如法炮制,在酒店虚开住宿发票违规报销。经查,小刘通过这种方式先后套取公司资金共计9万余元。
然而终究纸包不住火,公司审计部门很快发现异常,小刘见势不妙,全额退赔了侵占款项,并主动投案自首。
处理结果
身为项目管理人员,本应恪尽职守,廉洁从业,小刘却心存侥幸,把公权当私器,把公款当私财,自以为手法隐蔽,实则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合自首、退赔等情节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最终,长安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小刘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以案说法
案件虽已办结,警示并未结束。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与风险预警,针对案件暴露出的财务监管、报销审核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健全内控机制,以高质效履职,为企业健康发展清障护航。(文中配图由AI生成)
作者| 李婉清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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