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欺凌 守护同行——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到景龙池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06 17:39:41 阅读量:

新学年如期而至,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增强辖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月5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到景龙池小学开展以“拒绝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

 

课堂初始,法治辅导员霍思泽以提问引导学生思考 “欺凌的表现”,学生结合自身认知列举了推搡、起侮辱性外号、孤立他人等行为。随后,课上通过动画短片进一步明确校园欺凌不仅包括肢体冲突,还涵盖语言侮辱、孤立排挤、索要财物等多种形式,让同学们清晰分辨日常行为中可能存在的欺凌问题。

 

在法律知识讲解环节,霍思泽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内容,向学生说明校园欺凌的双重危害 —— 既会对受害者的身体与心理造成伤害,实施欺凌的学生也可能因违反法律承担相应责任。通过分享外地小学生因长期受欺凌出现心理问题、最终欺凌者及家长承担道歉赔偿与学校处分的案例,强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用,引导学生摒弃 “忍气吞声” 的应对方式。

互动环节中围绕 “如何应对校园欺凌” 组织讨论,同学们提出告知老师家长、不参与欺凌行为、优先保障自身安全等思路。随后,师生共同模拟欺凌应对场景,通过演示 “遭遇书本被抢时,明确指出行为不当并及时向老师求助”的过程,让学生掌握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敢拒绝欺凌、寻求帮助的具体方法,同时强化团结友爱的意识。

 

此次主题活动不仅帮助同学们认清了校园欺凌本质、掌握了应对方法,更在学生心中播下知法、懂法、守法的 “法治种子”。接下来的工作中,区司法局将持之以恒、精耕细作,以“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契机,以“开学第一课”为发力点,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作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心有所畏,矩有所守,行有所止,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霍思泽)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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