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宝鸡交通警察 时间:2026-03-07 16:19:10 阅读量:

3月4日,宝鸡市委宣传部召开宣传部长会议,会上表彰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并授牌。支队是全省公安系统唯一一家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

 

近年来,支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指示讲话精神,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常态化创建列为“一把手”工程,坚持创建和公安交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以“三问”提振精气神 服务宝鸡高质量发展专项教育活动为抓手,用担当提效能,以实干促发展,聚焦党建队建、秩序管理、民生需求,抓实事故预防,抓好窗口服务,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大幅提升,群众满意率大幅提高,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向好,实现精神文明建设和公安交管工作双提升、双促进。

 

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既是对支队公安交管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认可,更是对今后各项工作的鞭策。支队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砥砺前行,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以最高标准、最实举措、最严作风打造文明、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宝鸡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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