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依法调解中介纠纷 用心守护民生福祉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16 21:16:21 阅读量:

三原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购房中介服务引发的欠款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购房者与中介之间的经济矛盾。

 

2024年4月,市民张先生(原告)计划购买金桥太阳岛某户房屋,委托被告房产中介办理相关事宜,预付各项费用9500元,同年7月办理房屋过户时,因中介银行卡冻结,张先生为中介垫付契税25800元、房本费80元,合计25880元,经核算,中介两次欠款总计35380元,后续中介仅偿还15200元,仍有20180元欠款迟迟未付。

 

张先生多次向中介催要欠款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该中介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纠纷事实清晰,且中介并非恶意拖欠,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向中介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拖欠欠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倾听了中介的实际困难。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中介向张先生偿还剩余欠款,张先生也对中介的还款计划表示认可。至此,这起购房欠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市民在购房过程中与中介机构产生资金往来时,应注意留存转账记录、欠条、协议等书面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凭借有效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中介机构应恪守商业诚信,及时履行自身义务,避免因欠款纠纷影响行业信誉。

 


作者| 高欣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审核| 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