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18 22:26:03 阅读量:
近日,神木市法院司法技术室成功调解了一起营运货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通过“鉴定+调解”联动模式,仅用11天就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保障了当事人的生计来源。
2025年10月,陈某驾驶的平板货车在某国道行驶中被李某驾驶的半挂车追尾,造成两车受损。经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该平板货车是陈某一家人的主要生计来源,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车辆维修费未能达成一致,久拖不决,故陈某诉至法院,申请对车辆损失进行鉴定,并迫切希望能尽快修复车辆,恢复营运。
受理案件后,该院司法技术室迅速联合神木市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验车辆受损情况。在定损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李某车辆未投保,且不愿全额赔偿。面对这一情况,工作人员一方面向李某释法明理,明确其作为全责方,不仅需承担车辆维修费,还需赔偿停运损失及诉讼费;另一方面也考虑到陈某急于恢复营运的诉求,积极引导双方协商。
最终,陈某为尽快复工,主动放弃了停运损失的主张,仅要求赔偿车辆修复费用。经价格认证中心现场定损,车辆修复费为6万元,加上事故产生的交通费等其他费用10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赔付陈某61000元。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陈某得以迅速修复车辆,重新恢复营运。
此次案件的高效处理,是神木市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该院通过联动专业机构,释法明理与柔性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充分考量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切实为群众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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