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18 22:33:02 阅读量:
对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仅要严格管理好社区矫正对象,也要情法并施,使其感受社会温暖,对生活重拾信心,有助于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实施及辖区和谐稳定。
社区矫正对象卢某,男,1992年出生,未婚,初中文化,因犯收买信用卡信息罪,2021年被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因卢某患有严重疾病,2022年1月,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决定对罪犯卢某暂予监外执行。随后,卢某到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五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
五台司法所接收卢某后,通过走访谈话、查阅资料等得知其患有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贫血性心脏病,卢某的父亲因脑梗后遗症也无劳动能力,卢某的母亲在村子周边打零工补贴家用。因此,卢某生活上和思想上都有极大的压力和负担,同时其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但卢某和其家庭在所居住的村里口碑尚好,与邻里村民相处融洽,村委也愿意配合司法所对卢某进行监管教育。之后,司法所针对卢某的情况研究制定了“监督管理严格化、教育辅导专业化、关怀帮扶长期化”的个性化矫正方案。在矫正期间,工作人员为其安排力所能及的社区服务、集中学习教育,旨在增强其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积极联系民政部门了解帮扶救助政策,协助卢某办理大病救助等惠民事项。在司法所的不懈努力下,卢某在心理和生活负担上得到了缓解。卢某感受到了司法温情,更加珍惜自己社区矫正的机会,积极配合司法所的矫正工作,安心矫正,认真参加教育学习,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也看到了卢某的努力,对卢某调整管理等级,并鼓励卢某根据身体情况务工,保持乐观心态,积极面对生活。
2026年1月,卢某矫正期满,顺利解除社区矫正。目前,卢某已正常工作生活,身体情况稳定,心态情绪平和,家庭社会关系和谐。
在对该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过程中,五台司法所分析研判社区矫正对象准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帮扶和监管工作,结合社区矫正对象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监管思路,制定实施矫正方案精准、有效,将预案落定到实,监管向帮扶顺利过渡,思想矫正与心理疏导有效衔接,确保其顺利回归社会。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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