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 | 多方联动开展增殖放流以法治“蓝”守护生态“绿”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4-09 15:26:29 阅读量:

 

4月7日,山阳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在山阳县漫川关镇小河口村金钱河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被告人姚某某、王某某、谌某某分别在山阳县色河铺镇、法官镇流域内用电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查获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三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需在县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

活动现场,共投放鲫鱼等鱼苗20000余尾。三名被告人分别在新闻媒体上向公众赔礼道歉。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增强生态保护意识,遵守水产资源法律法规,远离非法捕捞犯罪,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山阳检察 毛 茜)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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