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4-22 16:07:33 阅读量:
4月22日,城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巡逻组在路面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摩托车突发自燃,车底冒出浓烟并伴有明火。
巡逻民辅警立即靠边停车,迅速疏散周围群众、引导过往车辆绕行,同时取出警车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对准起火点进行喷射。因处置及时,火势被快速控制并完全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未引发二次事故。车主对民警的果断救援连连致谢。
城固交管大队提醒:电动摩托车应定期检查电池及线路,避免长时间充电或私自改装,发现冒烟起火时请立即远离并报警。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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