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09 09:05:49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近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联合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立足商南实际,明确了协作配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细化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协查、专业支持、联席会议等核心协作机制,构建起“线索互通、证据共享、联合研判、协同履职”的全链条协作体系。双方约定,建立常态化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对履职中发现的食药安全公益损害线索,及时互通、快速核查;健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执法办案、检验检测、投诉举报等数据资源共享共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药品、网络订餐乱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形成监管执法与公益诉讼监督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判疑难案件,协调解决协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协作机制落地见效。
此次《意见》的会签,是双方深化“府检联动”、强化协同共治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食药安全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从单点整治向系统治理转变的具体实践。未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深化协作配合,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民生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侯宜均
责编:雪 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