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履职强化兽用麻精药品管控 筑牢公益诉讼安全治理防线——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兽用麻精药品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座谈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09 10:04:42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精准对标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部署要求,从严防范兽用麻精药品违规外流、不规范使用及衍生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5月8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兽用麻精药品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座谈会。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李强到会指导,洛川县公安局禁毒队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受邀参会,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条线全体干警参加座谈会。

李强作专题辅导解读。一是精准对标专项部署,系统阐释本次兽用麻精药品专项监督与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的内在衔接逻辑,明确履职靶向、监督重点和工作遵循,要求始终紧扣上级检察工作部署,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风险精准发力,推动专项监督走深走实。

二是深入论证公益诉讼履职可行性,从公益诉讼制度定位、公共利益认定标准出发,结合检察指导性案例裁判要义,阐明相关领域监管履职缺位、管控链条失范,直接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权益,具备公益诉讼监督的法定要件和履职基础;明晰线索摸排、调查核实、诉前程序、督促履职等办案流程规范,为基层精准办案统一尺度、提供遵循。

三是依法厘清行业监管职责边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规范,清晰界定合规品类经营流通与违规衍生风险产品的监管适用范畴,明晰不同职能部门法定监管权责、履职边界及协同配合职责,精准区分常态行业监管与涉风险隐患溯源管控的职责定位,避免监管边界模糊、履职衔接断层。

四是客观分析现实风险与治理要求,理性研判当前兽用麻精药品在经营流转、临床使用、流通渠道等环节存在的潜在隐患,深入剖析不规范流转、违规使用可能引发的衍生风险,强调要坚持源头防范、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同向发力,以检察公益诉讼助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座谈交流环节,检察干警与县公安干警围绕辖区相关品类流转监管现状、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执法司法衔接路径、线索双向移送、联合研判处置等实务问题,开展深入交流研讨。双方立足各自职能定位,互通工作情况、梳理监管短板、研判风险态势,在强化源头排查、健全协同联动、完善线索移送、强化风险共治等方面形成高度共识。

会议就下一步专项监督工作明确工作方向: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锚定履职定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刻把握兽用麻精药品规范管控在守护民生安全、防范治理风险、维护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实专项监督工作。

二要聚焦重点领域,精准能动履职。紧盯经营流通、诊疗使用、渠道流转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线索排查研判,严格依法规范公益诉讼办案流程,审慎稳妥开展监督履职,以精准检察监督推动相关环节规范治理。

三要健全联动机制,凝聚治理合力。深化与公安缉毒部门常态化沟通会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研判机制,畅通执法司法衔接渠道,形成源头预防、过程监管、风险处置的协同治理工作格局。

四要坚持治源并举,夯实长效治理。以个案监督推动类案治理、以专项整治完善制度规范,注重把办案成效转化为长效治理成果,从制度层面补齐监管短板、堵塞管理漏洞,持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此次专题座谈会,进一步统一了执法司法理念、明晰了监督办案路径、厘清了职能履职边界、凝聚了协同共治共识。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稳妥有序推进兽用麻精药品专项监督工作,坚持依法监督、审慎履职、协同共治,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平安洛川、法治洛川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马 鑫)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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