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12 09:14:03 阅读量:
餐饮外卖连接着千家万户的餐桌,也关系着城市的营商环境。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外卖纠纷”——被告人陈某并非在维权,而是在利用外卖平台“碰瓷”商家。
未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宝玲担任审判长,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陈某在各外卖平台点餐时,动起了歪脑筋。他多次以“食品变质”、“吃出异物导致身体不适”为借口,向商家索要赔偿。
但这并非正常的消费维权。陈某的手段是:如果商家不赔钱,就威胁商家会投诉举报。利用商家害怕差评、“怕麻烦”的心理,陈某多次敲诈商家财物。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案发后,陈某的家属代其退赔了商家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商家的谅解。
未央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终,合议庭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本案的审理,不仅严厉打击了勒索商家的违法行为,更保护了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维权≠勒索,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餐饮外卖行业连接着民生与就业,是城市烟火气的重要载体。未央法院通过此案明确传递信号:法律既保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也守护经营者“灶台边的安宁”。任何试图通过“碰瓷式维权”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下一步未央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以严格公正司法为宗旨,聚焦民生关切与市场痛点,依法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索赔商家的犯罪行为。同时,将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普法宣传等方式,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经营者合规经营,为营造“消费者放心消费、经营者安心经营”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刑事审判保障,助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张津津)
编辑:贾珮椄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