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法院 | 找不到被告怎么办?试试“财产保全”这一招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26 10:01:56 阅读量:

“法官,人跑了,电话也打不通,我这钱是不是要不回来了?”原告老张攥着几张送货单,眉头拧成了疙瘩。

这是旬阳法院甘溪法庭受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王某拖欠货款三万五千元,可立案后,邮寄的应诉材料被退回,电话始终关机,按照地址上门也找不到人。按照常规程序,下一步就要公告送达,可光是公告期就要两三个月。

看着老张焦急的样子,法官助理小刘向他释明了一项法律制度——诉讼财产保全。

简单说,就是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在判决之前先冻结被告名下的银行存款、微信钱包、支付宝账户。一旦账户被冻住,被告取不出钱、用不了微信支付,往往会主动现身。

老张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提交了申请,并依法提供了相应担保。法院审查后作出保全裁定,向银行及微信、支付宝运营公司发出了协助冻结通知书。

冻结措施发出的第三天,法庭的电话响了。“喂?法院吗?我姓王,我微信怎么突然转不了钱了?你们是不是搞错了?”电话那头的声音又急又慌。被告主动出现了!

小刘告知王某案件情况和欠款事实,并向他解释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沉默片刻后,王某承认欠款属实,表示愿意还钱。

第二天,三万五千元全额支付到了老张账上。案件圆满了结。

什么是诉讼财产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通俗讲,就是在官司还没有判决之前,先把被告的财产“锁定”起来,防止其转移、隐匿财产,导致将来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

需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

1、案件属于给付之诉(要求对方还钱或交付财物);

2、存在被告可能转移财产的风险(比如被告失联、正在变卖家产等);

3、申请人一般需要提供相当于保全金额一定比例的担保(通常10%—30%),以防止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

保全有哪些好处?

1、以保促送达:被告账户被冻结后,往往会主动联系法院,解决了“找不到人”的难题。

2、以保促调解:账户冻结给被告带来实际压力,有助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3、以保促履行:即使判决被告败诉,因为账户早已冻结,原告也能顺利拿到钱。


作者:刘田榆

编辑:侯宜均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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