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27 09:58:07 阅读量:
家庭教育指导不是案件的“附加题”,而是婚姻家庭审判工作的“必答题”!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切实筑牢司法防护屏障,三原法院婚姻家庭审判团队在院党组的指引下,立足家事审判职能,联合县妇联、县关工委、县检察院等部门,利用全国民法典集中宣传月、全国家庭教育宣传日的契机,在三原县万达广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司法温情护航万千家庭”为主题的家庭教育普法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活动中,三原法院婚姻家庭审判团队的徐可佳法官向活动中的学生和家长以“什么是未成年人”为切入点,向学生和家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未成年人在民事、刑事行为中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划分,并着重向家长们讲解了作为孩子第一责任人,父母应当在家庭教育方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广大家长树立“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让家长们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性,要让家长们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劳动观,教育孩子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共同培养孩子的家国情怀。
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下一步,三原法院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以多维度的普法宣传、精准化的教育指导,为未成年人成长之路护航。
作者| 徐可佳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主编|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