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汉台法院 | 从“责令陪伴”到“专门教育”:一份指导令牵出的未成年人保护“全链条”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6-16 16:03:45 阅读量:

近日,汉中市汉台区法院七里人民法庭(少年法庭)在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时,针对离异父母怠于履行家庭教育与监护管护职责的不当行为,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联动多部门启动专门教育程序,以司法刚性补齐家庭监护短板,延伸司法保护链条。

未成年人小冬(化名)在父母离异后,随父亲李某共同生活,母亲陈某支付抚养费。后李某以孩子长大生活开支增加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陈某提高抚养费。经审理,法院认为李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小冬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必要开支出现显著增长,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看似“简单”的抚养费纠纷解决了,但承办法官却敏锐地发现了案件背后隐藏的问题:原来,李某与陈某离婚后,二人长期忽视对未成年子女小冬的抚养和监管,未履行父母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对孩子的日常起居、学业情况、社交环境及心理健康状态疏于管控,甚至放任其独自在外与他人租房居住,孩子身心健康成长面临巨大风险。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压实家庭监护责任,承办法官依法向李某和陈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结合案件事实,深入释法明理,详细解读家庭教育相关法律规范及未尽监护教育义务的法律后果,责令二人立即整改,主动承担对小冬的抚养、教育、关爱和保护义务,加强与子女的沟通和陪伴,全面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状态,努力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安全、稳定、温暖的成长环境。

同时,李某和陈某针对小冬存在的严重不良行为,提出专门教育申请,区教体局提请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汉台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和区妇联等多部门组成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评估。汉台区法院立足案件审理掌握的情况,客观详实报送了小冬的家庭监护情况、日常表现行为、成长风险隐患、案件审理细节等核心信息,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提出了针对性评估意见。最终,经委员会综合评估同意,区教体局依法将小冬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既体现了相关职能部门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早期干预,也展现了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合力。

近年来,汉台区法院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聚焦家庭教育缺位、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摒弃“就案办案”思维,及时介入纠正不当监护行为,以司法力量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逐步推动形成“司法前置干预+家庭履职整改+部门联动评估”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下一步,汉台区法院将持续深化少年审判工作,强化与多部门的协作联动,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质效,用司法温度与刚性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陈莹莹)


编辑:许沥心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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