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市场“一池春水”:西安鄠邑法院“执转破”让旧动能出清、新动能生长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9-23 09:38:24 阅读量:

“法官,说实话,一开始听你说公司破产的时候,我们都觉得这笔账彻底烂了。没想到走了‘执转破’,大家按比例公平分到了钱,连厂里那堆生锈的机器,都被新企业买去重新开工了!这招真是把死棋下活了。”一名申请执行人收到执行款后感慨道。

近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谭飞通过“执转破”机制,成功化解了一批涉及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该批案件涉及本院及外省法院共4起案件,执行标的总额达180余万元。该案的办结,不仅公平兑现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一次通过司法手段让“沉睡”生产要素重返市场、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生动实践。

案情回顾:人去楼空,执行陷入僵局

 

被执行人陕西某食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涉及多起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无余额,亦无房产、车辆等其他可供执行的登记财产。法定代表人及实际经营者早已下落不明,企业处于停工状态。

目前,该公司唯一可供执行的资产,仅剩厂区内一批陈旧的机器设备,若直接零散拍卖,不仅评估难、变现难,且极易导致资产大幅贬值,案件一度陷入执行僵局。

破局之道:打破“先到先得”,引入“执转破”

面对困境,执行法官没有简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是决定引导债权人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然而,“破产”二字在不少群众和市场主体眼中,往往“如临大敌”。债权人有着强烈的顾虑:先起诉、先查封的债权人认为,转入破产程序破坏了自己“先到先得”的优势;其他债权人也担心,破产等于企业彻底死掉,欠款彻底打水漂。

面对质疑,执行法官向债权人进行了深入的释法明理。这是一场关于公平与效率的深度沟通,也是案件走向实质性化解的关键。

【法官释法】打破“零和博弈”,让司法服务市场经济

 

执行法官向债权人阐明,在这个案件中,传统的个别执行不仅无法实现公平,更会导致资产价值的毁灭。而“执转破”的深层价值,在于它用法治手段重塑了市场资源的配置逻辑

破解“先到先得”的公平困境

资不抵债时,若各自为战,极易引发资产抢夺和贱卖。转入破产程序后,所有个别执行依法中止。破产管理人集中接管全部财产,依法追查转移资产,打包进行整体拍卖。这不仅实现了资产变现价值的最大化,更让所有债权人按比例公平受偿。

第二,破除“破产即逃债”的认知误区

破产不是企业的丧钟,而是市场经济的“新陈代谢”机制。对于确无挽救可能的企业,破产是一道法律保护屏障,切断了无休止的债务链条;更重要的是,它解放了被旧债务捆绑的生产要素(如厂房、设备、技术)。通过司法拍卖,这些“沉睡”的资产得以流转到新的经营主体手中,重新投入生产,让“死资产”变成“活资本”。

第三,先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保障

若先申请人有担保物权,在破产中依然享有“别除权”;且“执转破”需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不会强行推进;此外,破产管理人的追查能力往往强于单打独斗的执行,反而能追回更多隐匿资产。

在法官耐心释明法理后,债权人终于打消了顾虑,同意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破立并举:腾笼换鸟,让生产要素活起来

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依法接管了企业。通过破产拍卖,原本闲置的生产设备被新的经营主体购入并迅速投入生产,停滞的生产资料重新焕发了生机。至此,4起执行案件实现实质性化解,债权人在破产分配中获得了公平受偿。

 

【法官后记】

执行之路纵然荆棘丛生,但破解困局的思路始终扎根办案实践中。办理涉企执行案件,不能仅仅为了“结案”。我们研究“执转破”,是为了让司法服务真正融入市场经济的大局

如果机械办案,这只是一堆被零散贱卖的废铁和一笔要不回来的烂账。但通过“执转破”,我们让停滞的生产要素在市场中重新流动了起来,让土地、厂房、设备找到了新的主人,焕发了新的生机。这正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深层要义——用司法力量推动市场的新陈代谢,让旧动能在法治的轨道上平稳出清,让新动能在市场的循环中蓬勃生长。

【法官提醒】

企业退出市场必须依法清算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切勿采取“跑路”等方式逃避债务,否则将依法承担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面临拒执罪的刑事风险。

依法选择救济途径,注重风险防范

当发现债务人企业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债权人可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法考虑申请“执转破”、通过破产程序实现公平受偿,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救济途径之一。同时也要提醒广大市场主体,事后救济不如事前防范,在日常经营中应更注重防范合同风险,及时主张权利。


作者:谭 飞

编辑:侯宜均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