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0-09 10:14:25 阅读量: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四庭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办法官蒲晖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针对案款履行中出现的“先解封还是先付款”僵局,依法发出民事“扣划”裁定书。依托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将已冻结款项直接用于清偿债务,促成纠纷在执前一次性实质化解。
欠租引发诉讼
诉前保全锁定财产
原告与被告因房屋租赁产生纠纷,被告承租原告房屋后,因经营问题未能按约支付租金,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并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了被告账户中与诉请金额相当的款项。
蒲晖法官在该案调解过程中,围绕合同履行、欠租事实、法律责任及诉讼成本等问题,逐条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支付所欠租金。
“先解封”还是“先付款”?
调解履行陷僵局
然而,调解协议签订后,履行环节却一度陷入僵局。原告担心,一旦解除保全,被告可能转移财产,导致调解书难以兑现,因此坚持“钱到账再解封”;被告则认为,账户被冻结后无法自主付款,希望“先解封再付款”。双方各执一词,调解成果面临空转风险。
依托“立审执”机制
依法扣划破局
为打破僵局,蒲晖法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双方提出以已冻结款项直接清偿债务的方案。
该条款明确:“财产保全阶段已经足额控制无需变价的财产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经债权人申请,审判部门可以用原案号作出扣划裁定,并通知执行部门将案款划付给债权人。”这为保全财产直接扣划提供了依据。
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蒲晖在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依法出具民事“扣划”裁定书。由干警王超、张琳娜前往银行将已冻结款项划转至原告账户,并及时解除对被告账户的冻结。
案款安全流转
实现案结事了
该案中,案款在法院监管下安全流转。原告及时拿到欠付租金,被告也避免了因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从保全、调解到扣划,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给被告保留了主动履行和信用修复的空间,实现了案结事了。
深化“立审执”一体化
释放善意执行温情
近年来,碑林法院持续深化“立审执”一体化建设,注重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和前端化解,着力打通立案、审判、履行各环节衔接壁垒。对于通过财产保全已足额控制且无需变价的财产,在生效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依法以“执前扣划”破解保全僵局,让债权人快速回款,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既守住保全制度的刚性,又释放善意执行的温情。
作者:张琳娜、路婧敏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