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高三冲刺高价买“提分课”想退款,法院怎么判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0-22 09:58:29 阅读量:

高三备考压力增大,不少家长比孩子更为焦虑,四处搜寻各类提分辅导资源,线上提分课程、专项网课备受追捧。部分家长在焦虑情绪下,未仔细看清退费约定、核实服务内容,便高价购买线上课程。一旦学习效果未达预期或学业计划发生变动,很容易引发退费纠纷。近日,西安碑林法院审结一起高三线上网课退费纠纷案件,厘清数字课程买卖与教育培训服务边界,依法破解合同僵局,为广大家长理性报课、培训机构合规经营敲响法治警钟。

基本案情
高价购课遇纠纷 双方各执一词对薄公堂

2025年9月,原告宇某为即将高考的孩子了解提升成绩的学习课程,在线下试听被告某机构推广的“快提分”课程后,于同年10月分两次共计支付23940元,购买专属线上学习课程,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被告可向宇某孩子提供线下学习场地和督学服务。购课同时,宇某签署了被告提供的《快提分开通学习账号注意事项及同意书》,其中载明课程激活后不予退换、账号绑定后无法更改、有效期至应届中高考结束等条款。

2025年10月6日,宇某孩子完成课程账号激活、人脸及设备绑定,正式开启课程学习。然而学习十余日后,宇某认为课程对孩子学习帮助有限,加之后续孩子规划变动,无需继续学习相应课程,自2025年10月25日起多次向机构提出退课、退款或转课申请,并自愿承担相应课时费、手续费,但遭到机构拒绝。多次协商无果后,宇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全额退还课程费23940元。

庭审中,被告某机构拒绝退款,并抗辩称:第一,本案并非教育培训合同关系,而是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交易标的为一次性交付的课程激活码数字化商品,机构完成账号开通、信息绑定、课程交付即已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第二,双方无任何“保提分、保成绩”的书面约定,原告以主观学习效果不佳为由退费无依据;第三,课程激活即代表交易完成,原告单方退课构成违约,且机构存在高额上游采购、平台手续费等沉没成本,不应向原告退款。

法院审理
厘清法律关系 破解合同僵局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法律关系定性、合同能否解除、退款金额如何认定。

01界定法律关系:

本案属教育培训服务,非数字商品买卖

买卖合同的核心特征是标的物所有权完整转移,买受人可取得标的物占有、使用、处分的完整权利。本案中,被告交付的课程激活码仅为获取课程资源的通行凭证,并非交易核心标的。宇某支付高额费用的缔约目的,是获取专属、限时的高三线上提分培训服务,而非单纯购买一串数字激活码,且被告也承诺提供线下学习场地和督学服务。案涉课程需绑定特定学生人脸、专属设备,无法随意转让、下载、永久留存,仅能在有效期内限定使用,超出服务期限即无法访问,并未发生数字化成果所有权的完整交付。因此,被告主张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不能成立,双方真实成立合法有效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

02认定合同僵局:

人身属性合同可依法调整权利义务

教育培训服务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课程使用、学习效果均与特定学习者深度绑定,合同履行高度依赖双方合意。本案中,被告在履约过程中无课程失效、内容虚假、服务缺失等根本违约行为,原告因自身学习规划变动、主观认为效果不佳单方提出退课,不具备法定、约定的合同解除权,其单方退费主张已构成违约。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结合公平原则,在原告明确不再使用课程资源、双方彻底丧失继续履行合同基础的情况下,强制履行合同只会造成教育资源浪费,法院依法认定双方形成合同僵局,解除案涉教育培训合同。

同时,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据此,合同解除不免除违约方的责任,原告需承担自身违约对应的法律后果,被告亦需根据实际履约情况退还剩余课程费用。此外,被告预先拟定、未与原告协商的“激活后不予退换”格式条款,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无效条款,对双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机构不能以此拒绝退费。

03恪守举证规则

举证不能需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核心原则。庭审中,被告主张其存在高额上游采购、平台手续费等沉没成本,但其提交的相应证据的交易主体、合作相对方均与本案无直接关联,无法证明其实际损失,证据证明力不足,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同时,商事主体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应当提前预判、自行承担商业经营风险,机构与上游供货商的商业成本及风险,不得随意转嫁给普通消费者。

04合理酌定权责

依法作出最终裁判

法院综合全案事实,结合原告孩子学习时长、原告单方违约的过错程度,以及被告已提供部分课程服务、丧失预期收益的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酌定被告退还原告65%的课程费用,共计15561元。

判决后,被告某机构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提示

高三冲刺关键期,家长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报课消费需保持理性,避免陷入消费误区:

1.结合孩子学习节奏、备考规划合理选择课程,不盲目跟风高价购课,避免因规划变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理性看待各类“快速提分”课程宣传,不要在备考焦虑下冲动消费,仔细阅读合同全部条款,重点关注退费、服务内容、履约限制。

3.留存沟通记录、宣传截图、付款凭证、课程协议等全套证据,发生纠纷依法维权。

4.消费者单方违约退课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能主张全额退款;培训机构的商业经营风险不得转嫁消费者,无有效证据佐证的损失,无法得到法律支持。(陈薪)


编辑:贾珮椄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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