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感谢你们,
帮我解决了这么大的事,
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泾阳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争议案件中,发现当事人遭遇错误婚姻登记,系统内当事人婚姻状况为“已婚”,但配偶系身份信息不存在的虚假主体,多年无法更正,生活处处受限。承办法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理念,主动联动检察机关、民政部门,凝聚政法履职合力,通过检察监督、司法联动、行政纠错,彻底纠正错误登记信息,成功解开困扰当事人许久的“婚姻死结”,实现案结事了。
离奇窘境:本人从未缔结婚姻,系统却显示“已婚”
原告在日常办理个人相关事务时,意外发现民政婚姻登记系统中,自己的婚姻状态标注为“已婚”。可事实上,原告从未与他人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系统内登记的“配偶”一方,仅有错误的身份号码,无真实对应的自然人,属于根本不存在的虚假主体。凭空多出一段“婚姻关系”,让原告陷入极大困扰:无法正常办理婚姻登记、各类民生事务办理处处受阻。原告多方奔走,始终无法更正错误登记信息,无奈之下,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希望彻底抹去这段“无中生有”的婚姻记录。
溯源查因:民政登记审查疏漏,错误登记遗留隐患
泾阳法院在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庞小利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核查全部证据材料,精准查明问题根源:此前民政部门在办理案涉婚姻登记业务时,未依法履行审慎审查义务,对登记相对方的身份信息、证件真实性未尽到严格核验职责,仅凭错误、虚假的身份号码,就完成了婚姻登记录入,致使错误婚姻信息被录入官方登记系统,长期未被发现、未予纠正。
这段登记本质是因行政登记审查失职引发的错误行政行为,并非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若简单按程序裁判结案,无法从根源上删除错误登记信息,当事人的实际难题依旧得不到解决,行政争议会持续存在,群众的急难愁盼始终无法解决。
联动履职:法检民同向发力,不走程序走“实质”
承办法官说:“行政审判的最终目的从来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真正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承办法官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研判案件法律适用,对照婚姻登记审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要求,明确该案件的核心是纠正错误登记、恢复当事人真实婚姻状态。承办法官积极对接检察院、民政局两部门,主动发起联席会议。经核查认定,民政部门涉案登记行为存在审查不严、登记失真的履职疏漏,检察院依法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明确要求民政部门立即启动核查纠错程序,依法撤销/更正错误婚姻登记信息,同时完善内部登记审核机制,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民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全面复核涉案登记档案、身份信息系统、当事人真实情况,第一时间查找登记错误事实,依规完成错误婚姻登记信息更正,彻底将原告的婚姻状态恢复至真实情况。
圆满化解:错误记录清零,群众烦心事彻底解决
在法院、检察院、民政部门三方协同发力、闭环履职下,困扰当事人许久的错误婚姻登记被全面更正。原告系统内“被结婚”状态彻底消除,身份信息回归真实,民生事务办理、个人婚恋生活全部恢复正常。困扰已久的烦心事、揪心事一朝化解,原告随后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法院依法审查后裁定准予撤诉。案件在裁判前完成矛盾化解,以非判决形式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泾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理念,紧盯群众急难愁盼,打通维权堵点、破解办事难点,用司法温情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用联动履职彰显司法担当。
作者:苟文欣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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