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失联三年,紫阳法官“上门”为七名老人讨回血汗钱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0-25 21:38:26 阅读量:

案情简介

紫阳洄水镇的七名老人,为补贴家用,就近在本地一家工厂从事辅助工作,但工厂一直未按时结清劳务报酬,这笔钱一拖就是三年。在此期间,老人们多次找老板讨要工钱,不料老板之后失去联系、四处躲避。几位老人年岁已高,收入微薄,这笔劳务报酬是他们重要的生活依靠,多次讨薪无果,维权之路陷入僵局。万般无奈之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七名老人一纸诉状,向紫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2026年10月,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本案原告均为高龄老人,收入来源单一,被拖欠的劳务报酬是维系日常生活的重要依靠。且案件存在欠薪周期长、被告失联等难点。为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主动下沉到被告户籍地村委会及居住地实地走访调查。

法官通过走访村干部、邻里群众的方式,全面核实用工经过、欠薪原委,固定相关事实线索,并顺利与被告取得联系。面对被告想着能拖就拖的消极心态,法官耐心说道:“几位原告都是年纪很大的老人,这笔钱是他们辛苦干活挣来的生活费,靠着这点收入补贴日常开销,拖欠这么久,老人生活都受影响。”

见被告仍有顾虑,法官继续释法:“拖欠劳务报酬本身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判决后仍不履行,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还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您个人征信、经营活动都会造成不小影响。做生意最看重诚信,欠钱久拖不还,情理、法理都说不过去。”

听完法官的一席话,被告沉默许久,坦言之前心存侥幸,想着联系不上就能一直拖延,没有考虑到老人的难处:“我之前确实抱着拖延的想法,没有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也忽略了他们的难处。”

经多轮沟通疏导,被告充分认识自身过错,同意履行付款义务。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明确还款时限与支付方式,一桩搁置三年的欠薪纠纷顺利化解。

法官说法

现实生活中,不少高龄务工人员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劳务工作,大多仅作口头约定,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很多务工群众误以为“没有书面合同就拿不到工资”。

事实上,只要双方形成真实的劳务关系,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务,用工方就负有足额、及时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定义务,不能以无书面合同、人员年老、账目未结算等理由拖延、拒付工资。

同时提醒广大务工人员,日常务工要注意留存考勤记录、工作聊天记录、对账记录、通话录音、证人信息等证据,一旦发生欠薪纠纷,可依法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工主体也应恪守诚信原则,按时结清劳务报酬,恶意拖欠薪资将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及失信惩戒后果。


作者:杨宇音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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