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法院 | “熊孩子”风波一次化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0-30 15:25:56 阅读量:

近日,西安灞桥法院依托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未成年人玩耍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灞桥法院坚持“法理情相融”,既一次性解决后续治疗费用的后顾之忧,又修复了邻里关系,生动诠释了“政法为民办实事”的深刻内涵。

案件回顾

2026年6月4日晚,西安市灞桥区某小区单元楼内发生一起意外。小元与天天、小力等几名未成年人在一楼走廊追逐奔跑时,袁某不慎滑倒,随后被后方同伴接连碰撞摔倒,导致两颗门牙严重受伤,被诊断为简单冠折与复杂冠折。事故发生后,三方家庭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遂向灞桥法院寻求解决。小元家长主张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5万余元,其中预估后续牙齿修复费高达4.56万元。面对这起典型的未成年人侵权纠纷,灞桥法院迅速启动先行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分别倾听三方监护人的诉求和顾虑,安抚对立情绪,随后在厘清事实、还原事发经过的基础上,向各方监护人释明未成年人侵权责任规则,明确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应由监护人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提醒被告监护人正视责任;同时,针对小元后续牙齿修复费用周期长、金额不确定的争议焦点,调解员结合损伤情况和后续治疗实际,引导各方就“已发生费用与未来治疗费用”一揽子协商,避免就后续费用再次诉讼。在此基础上,调解员又从邻里情谊出发耐心疏导,劝解原告监护人合理维权,引导被告监护人换位思考、主动担责。最终,各方达成和解:由天天监护人赔偿5000元,小力监护人赔偿2000元,款项涵盖所有已发生及未来治疗费用,纠纷就此一次性了结。

这起看似常见的“小案”,调解员没有简单“和稀泥”,而是精准划分混合过错:小元自身滑倒系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天天和小力相继碰撞负次要责任,按过错程度分担赔偿,既让侵权方承担应有责任,也避免过度追责;同时将未来潜在费用一并纳入赔偿范围,以7000元一次性打包化解数万元潜在争议,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考虑到各方均系同小区邻居,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兼顾法理与情理,在弥补受害人损失的同时最大程度维护邻里和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年来,灞桥法院始终将“如我在诉”意识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邻里纠纷等民生热点,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正是灞桥法院践行“政法为民”承诺的缩影。下一步,灞桥法院将继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更优司法服务守护百姓安宁,让司法为民更有温度、更有力度。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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